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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浪漫的爱情故事长篇(睡前甜甜的恋爱小故事)

原创
伱富生活 9个月前 (01-02) 阅读数 108 #故事

睡前浪漫的爱情故事长篇 第1篇

“如果一群人的熟络是在不知不觉间的,那么,一群人的距离,是否也是如此产生的呢?”上数学课时,洛小晴在草稿纸上这样写到。

四人组的雏形是洛小晴和许博勤。说白了,他俩就是小学同学兼邻居又一次同班。于是在这个认识的人不多的'学校里,他们成为朋友的速度可以和神舟飞船媲美。至于是怎么从两个人变成4个人的呢?洛小晴却无法回忆起来了。

或许是因为几个坐在周围的人,由同学升级到朋友的这个过程太自然,以至于当她发现身边多了严戈和谢雨心的时候,高一第一学期已经走了一半了。

那时候,严戈会在早上给3个人买早餐,然后4个人一起吃;有着好嗓子的谢雨心会给他们开她的小型演唱会;许博勤会很耐心地解答3个人提出的数理化问题;洛小晴会冒着挨骂的危险,偷偷把妈妈腌制的、味道很好的泡菜拿给他们品尝。此外,几个人一块儿出去唱歌,一块儿骑自行车去海边,一块儿写作业等都是常事了。这些都符合洛小晴心中“好朋友”应该拥有的所有特征。

每当想起大家一起的时光,她的嘴角都不禁勾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无论这时候天上飘着多少朵乌云,洛小晴心中也会洒满灿烂的阳光。

当洛小晴发现大家眼中隐藏着各自的秘密时,距离从同桌口中得知许博勤和谢雨心分手的消息已经半个月。尽管大家依旧一起笑一起疯,但是哪里不对劲儿了呢?严戈依旧给大家买早餐,谢雨心依然会给大家唱歌,许博勤的耐心依旧不减,她带来的泡菜依旧可口……

正在出神之际,数学老师的粉笔头饰演了不明飞行物的角色,不偏不倚地降落在洛小晴的课桌上。她的身子猛地抖了一下,连忙认真听课。还不忘告诉自己:是自己想多了……也许什么都没变,不管这是自我欺骗还是自我安慰。

睡前浪漫的爱情故事长篇 第2篇

我的新家是一幢临街的单元房,位居七楼。我的邻居是一对老夫妻,因为我家厨房的窗户就对着楼道,所以常常听到他们夫妻两个说话,也常常看到男主人老何出出进进,但却不知为什么,我从未见过他的妻子。

早晨老何去上班时,我总能听到他的妻子关切地对他说一些诸如“老何,路上骑车多加小心”、“晚上回来早点”之类的话。老何总是说:“刘琴,谢谢你,你好好在家吧,再见。”晚上老何回来,只要一打开门,他的妻子总是这样热情地招呼他:“老何,你回来?累吧?快坐下歇歇。”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家庭,一对多么恩爱的'夫妻啊,我常常这么想。

生活就这样不经意地过两年,不知为什么我还是没有见过老何的妻子,但我依然经常听到她对丈夫几乎一成不变地琐碎而充满爱意的叮咛问候。我感到不解,有时我甚至猜想:难道老何的妻子是因瘫痪在床而不能出门?亦或是她的长相有什么欠缺而羞于见到外人?

某一天,当我终于解开这个久留于心的谜团时,我震惊。

我叩响老何家的门是一个周日的午后,原因是我房门的钥匙竟被不小心锁在屋内,我只好向老何借工具准备撬锁。

他为我泡一杯茶,便在箱柜里翻找工具。

“你好,请喝茶。”从电视柜旁传来那个熟悉的女人的声音,显然是老何的妻子在说话。

顺着声音,我的目光一下子定格在电视柜旁。那一刻,我简直比哥仑布发现新大陆还要惊奇,那里哪有老何的妻子,分明是一个蹲在电视机上的鹦鹉!我一下子明白,那些琐碎的充满爱意的语言竟来自这只鹦鹉!

但我又糊涂,老何为什么称这只鹦鹉为刘琴?它又怎么会像妻子对丈夫一样跟老何讲话?好奇心让我急于想知道这一切。

老何是带着凝重的表情,向我讲述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的——

他是个中学教师,女儿在巴黎留学,妻子刘琴是一位善良、贤惠又能干的女人。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他们互敬互爱,相濡以沫地生活近30年。不幸的是,妻子在3年前患上肝癌,得知自己得绝症的妻子悲痛不已,她说她并不是怕死,而是舍不下深爱她的丈夫和心爱的女儿。不过渐渐地,她还是平静地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

有一天,她托人买回一只鹦鹉,天天教它学着自己的声音说一些对丈夫关爱体贴的话语。这只颇富灵性的鹦鹉没有让她失望,而且声音极像她。

两年前,老何的妻子带着遗憾也带着满足离开人世。那只鹦鹉却天天重复着她脉脉含情的话语,只要一听到这饱含爱意的语言,老何便感到妻子依旧在自己身边,她并没有走。

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听完这个真实、凄婉的故事的。我被这个故事强烈地感动,震撼。

睡前浪漫的爱情故事长篇 第3篇

丢丢最近总是心事重重得样子,他怎么呢?

亮亮看到,就问他:“丢丢,你怎么啦?”丢丢支支吾吾半天,急得亮亮团团转。

丢丢对亮亮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可千万别告诉其他人啊!”

亮亮点点头说:“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说。”丢丢说:“欢欢爱尿床。”

等到丢丢走后,亮亮急忙去告诉朋友们,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来嘲笑欢欢,欢欢生气极,他再也不理丢丢。

丢丢后悔极,如果当时不是他大嘴巴,欢欢也不会不理自己呀!

故事点评:丢丢答应欢欢帮他保守秘密,可他却还是把事情告诉别人,小朋友们说丢丢做得对吗?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答应别人得事情就要做到,诚信是一种美德,我们要做个信守承诺得好孩子哦!要不然你得好朋友都不敢和你分享秘密啦!

睡前浪漫的爱情故事长篇 第4篇

那个满是阳光的下午,我坐在教室里,她轻轻地走到我面前向我借课堂笔记。我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清香,甚至可以感觉到她呼出的气息。她坐到我的前排,却又半转过身,用手遮住嘴巴对我说:邓丽君的歌你喜欢吗?有机会我唱一首给你听,好不好?她回过头去,头发洒一些在我桌子上。我心乱极。

但我始终没有对她说什么,因为自卑。她是泉州一位富贾的千金。而我,山村的农民子弟……

转眼到实习期。我在厦门的一个机关实习,日子特别清闲。晚上便和几个同学去一家印刷厂打工。干10来天,赚100多块钱,拿到钱,我眼前浮现的是她的长发,突发奇想地决定用这些钱给她做一个发夹。

我先到装饰材料店买一片棕榈木块,然后买来两把刻刀,几张磨砂布,小罐的油漆。用两天两夜,我将木块刻成一只展翅的蝴蝶,抹上油漆。还剩下十几块钱,我买个新发夹,拆下其中的金属夹子,镶在我雕刻的蝴蝶上。我想象着这枚小小的发夹在她飘飘长发里跳跃飞舞的模样。

毕业前,系里组织一个告别晚会,直到晚会快结束时,她才匆匆地赶来,独唱一首叫《初次尝到寂寞》的歌。唱歌的时候,她的眼睛老是往我这儿瞟,而我却和同学斗起酒来。后来我才知道,《初次尝到寂寞》是邓丽君的歌。

她被分配在厦门,而我却去另一个城市。到新单位报到的第一天,我开始往厦门的每一个新闻单位打电话,打近50个电话,终于查到聘她的那家报社,从办公室里一直问到她的宿舍。拨通她的宿舍电话,听着她那边:喂!您好……我正听着呢。突然感到不知该对她说什么好。也许,我们之间比一般的同学还陌生,也许她连我的名字都叫不起来,也许她正在等她男友的电话……

我甚至可以听到她在电话那边的呼吸声,就像第一次她找我借笔记本,但那一阵一阵气息已越来越远……我挂断电话。

之后我再也没有打过这个电话,尽管那几个数字仿佛已经刻入我的脑中。

慢慢地,我有女朋友,她温顺得像只小兔,我说结婚便结婚,我说要孩子便要孩子,曾经飞扬的青春和激情随着时光逝去,世俗的荣辱很快淹没我的生活。只是,每每拿起那两把锈迹斑驳的刻刀,心还是被刀刺着,很痛,痛得掉下泪来。常常就幻想着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真想回到校园的时光,一切重新再来。

唯一想的,就是想问问她,她是否喜欢过我。

果然就有这么一天,10年后的一天,同学聚会,第一站便是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门前集合。

满是阳光的下午,往日时光历历在目,我回到过去,脚步轻快得就如天边的那朵云。

图书馆的门前,在那个熟稔的位置上,一个熟悉的背影静静地站在那里,她那长长的发已不再飘着,一枚木制发夹将它们牢牢地夹在后脑上,形成一个美丽的发髻。

在我手里抚摸过无数次的,在我的心里抚摸过无数次的,就是那枚蝴蝶飘飘的发夹。

我逃开。我跑出校门,一下子淹没在街市里。我听到街边的一家音像店里音响震耳欲聋,刘若英在唱:后来/我总算学会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睡前浪漫的爱情故事长篇 第5篇

他和她的相遇纯属一种偶然。也许是同命相连的缘故,他们在一座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城市里相遇,然后相知、相恋、相爱。

他的家在陕西省的一个小山村,她却来自遥远的东北。他们的家境都不富裕,富裕了也不会远走他乡,奔上飘泊之路。

那年,他19岁,她20岁。他们同在一个玻璃厂做工人。他做得是体力活,是装卸玻璃。她相对来说,工作比较轻松一点,是拿着玻璃刀子拉玻璃。

有一天,她在拉玻璃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把手腕上的动脉给拉破了,鲜红的血立即如潮汹般喷射而出。这时,他正好进车间内搬玻璃,看到了这惊人的一幕,来不急思索,立即冲了上去,撕下衬衫上一个袖子,紧紧的把她的手腕给系了起来。那个时候,他们还不认识,只知道是在一个工厂内上班。

由于失血过多,她昏了过去,为了抢救她的生命,他背起她,一道小跑的奔向医院,医院距离工厂约有三里来路,他就一直背着她,一路上也没有停歇,他怕停下后这个工友会有生命的危险。

经过抢救,她总算保住了生命,在她昏迷的24小时中,他就一直守候在她的身边,一刻也没有离开,尤其是在为她寻找血源的过程中,他毫不吝啬的伸出了自己的手臂,600毫升的血液抽完后,他就有些支持不住了。但他还是坚持着,直到她脱离了危险期。

他们就这样相识了。

他的名子叫青柱,她也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兰花。通过这件事,他们相识了。

他时常给她讲陕西的黄土高坡,也讲窑洞,还讲那个每天牧羊的贫穷父亲;她就给他讲北大荒,讲高耸如云的白桦林,讲漫天的雪花以及关于东北塞外的种种风情。

他们就这样相恋了。

他是一个好男人,知道照顾、爱护自己的女人;她是一个好女人,懂得关心、体贴自己的男人。

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三个春秋,尽管那个时候他们还没有结婚。

有一次,他对她说,我们结婚吧,她却一直没有答应,他想不透她为什么不答应他。但他却知道,她是爱他的,而且爱得比大海更深。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搬运着玻璃,噩耗传来,她在拉玻璃的时候突然昏倒了,现在正在医院的抢救室。他听到这个消息,像傻了一般,任凭玻璃落在了地面上,摔得支离破碎。

等他跌跌撞撞奔到医院的`时候,她已经醒了过来。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望着躺在病床上的她,他无言,任凭眼泪无声的滑落。

她得了白血病,已经是晚期了,医生这样告诉他。他的心都碎了,多么希望得病的不是她,而是自己。

他恨她为什么瞒着自己,同时也明白了她不嫁给自己的原因。

她的病情一天一天的加重,连眼眼都失去了光彩,他知道她活不了多久了,于是就在病房里举行了一次隆重的婚礼。那天,她穿上了洁白的婚纱,他很有绅士风度的给她戴上了结婚的戒指,尽管那个戒指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但他却没有感到一点后悔。病房里排满了一屋子的兰花。

她那刻的精神显得非常好,一脸的幸福,完全不像个病人。医院的院长为他们的婚礼做了一次见证人。

她还是走了,走得无声无息,什么都没有留下,但他还非常清楚的记着她临行时许给自己的承诺: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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