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故事100字小短文(读书故事200字小短文)
原创读书故事100字小短文 第1篇
人人都有自己的业余生活,各有所好,各有所乐。而我和爸爸喜欢到晚上没有事情的时候在书房里看看我们的书。
我喜欢爸爸讲一些书里的'故事,爸爸给我讲过《小猫钓鱼》的故事,讲的是小猫和妈妈一起去钓鱼,小猫一会儿蜻蜓,一会儿捉蝴蝶,结果什么也没有得到。第二次不捉蜻蜓和蝴蝶了,认认真真地钓鱼,最后钓上了一条大鱼,从这个故事里我体会到了,做什么事都不能一心二用,要认真地去做,这样才能完成的很好。
读书故事100字小短文 第2篇
邴源泣学
邴源是三国时期的魏国人。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去世了,这使本来就贫困的家庭更加艰难。邴源是个求知欲很强的孩子,可是家里连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更不用说拿钱供他读书了!
邴家附近有一所私塾,每天他都能够听到从里面传来的读书声。一天,他从私塾门口路过,想起读书的事情,鼻子一酸,不禁大哭起来。私塾先生听到他的哭声,走过来问他怎么了,邴源抽噎着说:“我真羡慕那些能够读书的孩子,我的家里很穷,没有能力供我读书,因此我的心里很难过,就哭了起来。”私塾先生听后,觉得象邴源这样渴望读书的孩子很难得,就对他说:“孩子,你要是真想读书,就到我这里来吧,我不收你学费。”邴源一听,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连连向老先生表示感谢。
邴源天资聪颖,再加上读书很用功,只用了半年时间,就学会了其他孩子几年才能够学会的东西。他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来汲取知识。长大后的邴源依然很爱读书,经常到各地去拜师求学,后来他的学问日益增多,向他求学的人也多了起来。
读书故事100字小短文 第3篇
在漫长的假期里,我读了《我的责任我来扛》这本书。
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题目就叫“我的责任我来扛”。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剑敏的同学,他很崇拜他们的美术李老师。有一次,李老师画了一幅准备去参见比赛的画,特别好看,剑敏趁着老师不在的时候去看画,结果不小心把画给弄坏了,后来,勇于向李老师承认错误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剑敏,因为他把画弄坏了以后并没有逃跑,也没有推卸责任,而是敢于自己去承认错误,我觉得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的感悟是:当我们犯了错误时,不要光想着去推卸责任。我们要学会敢于去承认错误,就像故事里的剑敏一样,敢于担当才是好孩子。
其实,生活中也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就拿我自己来跟大家说一下吧:有一次爸爸、妈妈不在家,只有我在,于是我就打开冰箱拿了一个冰激凌来吃,可是爸爸并不喜欢我吃冰的东西。所以等爸爸、妈妈回家问我有没有吃冰激凌的时候,我一直说“我没有,我没有”。但是后来我觉得总是说谎心里憋的很不舒服,于是我就鼓起勇气把这件事说给了爸爸、妈妈听,结果爸爸、妈妈不但没有骂我,还表扬我勇于去承认自己的错误,一刹那,我心里放松了许多,我也觉得自己长大了许多,那时我开心极了。
我想跟大家说的是:其实勇于去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不是很难,勇于去承担自己一个小小的错误,证明你也长大了许多,只有勇于去承认错误,你才能变成一个好孩子。
同学们,你们是一个勇于承认错误的好孩子吗?
读书故事100字小短文 第4篇
有的书,像甜甜的水蜜桃,香甜可口中,咬一下,便品尝到其中的甜蜜。有的书,却像那青青的橄榄,起初,并不爽口,还略带几分苦涩,但当你细细品味时,便会感到一股清香,沁人心脾,阵阵回味。还有的'书,似走南闯北的冒险家,又似浪迹天涯的流浪汉,他们肚子里装满了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和天涯海角般的诱人风光。
我最爱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最喜欢书中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那坚强的意志。
读书故事100字小短文 第5篇
司马光从小到老,一直坚持不懈地学习,做官之后反而更加刻苦。他住的地方,除了图书和卧具,再没有其他珍贵的摆设。卧具很简单:一架木板床,一条粗布被子,一个圆木枕头。为什么要用圆木枕头呢?说来很有意思,当读书太困倦的时候,一睡就是一大觉。
圆木枕头放到硬梆梆的木板床上,极容易滚动。只要稍微动一下,它就滚走了。头跌在木板床上,“咚”的一声,他惊醒了就会立刻爬起来读书。司马光给这个圆木枕头起了个名字叫:“警枕”。
读书故事100字小短文 第6篇
冼星海--选取特殊的奖品
一九三一年的一天,法国巴黎音乐学院正在举行入学考试。
坐在主考席上的几位教授,被一个中国肯年的考卷深深吸引了:无论是和声、赋格还是作品分析,成绩都属优秀。而且,作曲成绩也是所有考生中最理想的一个。经过一番品评,主考教授当即宣布,正式录取这位中国考生进巴黎音乐学院作曲班。并且说,由于他考试成绩优异,校方决定给他颁发荣誉奖。按照学校的惯例,受奖者有权选取奖品,就看他最需要什么
这位考生名叫冼星海,他一向神情紧张地站在主考席前,当听到他被录取的消息后,才如梦初醒。又听说让他自由选取奖品,一时竟不知所措起来,踌躇了半晌,才羞涩而惭愧地说:_我需要饭票。_
是啊,此时此刻,对于冼星海来说,饭票是他最需要的......
一九o五年六月十三日深夜,星海诞生在广东省番禺县珠江边的一条小船上。脸色苍白的母亲取出一件破衣,用颤抖的手将他裹起来。他的父亲因终年在海上捕鱼,积劳成疾,早在半年之前就去世了。小星海靠母亲给人家做苦工拉扯着长大。为求生计,他们母子曾漂泊到新加坡。
一九一八年秋,星海被人推若进了广州岭南大学的华侨学生个性班。一边学习,一边当校役,负责上下课摇铃、擦黑板等工作,以维持读书和日常生活。在这期间,星海利用业余时间自学音乐。他不分寒暑,坚持不懈地弹奏钢琴,练习提琴和其它乐器,阅读了超多的音乐理论书籍。由于他刻苦钻研,虚心求教,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初步显示出了音乐才能,被师生们誉为_南国箫手_。
星海并不满足于己有的成绩。他迫切要求提高音乐理论和演奏技巧,后又到北京和上海半工半读学习音乐。但是在旧中国(修改注:在伟大的新中国状况更加严重),一个穷苦孩子要学音乐,真比登天还难,他的幻想被现实击玻了。但他并不甘沉沦,他立志要做一个音乐家,用音乐艺术为祖国服务。一九二九年,当他二十五岁的时侯,为了求得深造,他不顾一切艰难险阻,毅然离开祖国,远涉重洋,到法国巴黎去学音乐。
美丽的巴黎,是《国际歌》的故乡,那里的巴黎音乐学院,是世界许多著名音乐家的摇篮,为各国有志于音乐的青年所向往。但是,巴黎,这世界音乐的首府,并没有张开双臂来欢迎冼星海。
冼星海踏上巴黎街头时,口袋里只剩下了五十个法郎,而在那样挥金如土的城市,就连最简朴的一顿饭,也得花十二个法郎呀里冼星海流落在凄风苦雨的巴黎街头,几经周折才在一家小饭馆找到工作。每一天天不亮,他就得把牛奶、士豆和牛肉运回来,之后便擦刷店堂地板,然后又忙着挑菜,等侯开门营业。开店之后就更忙了,跑来跑去,紧张地为顾_菜送菜。他任劳任怨地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最后领到了六百法郎的月薪,他立即给在祖国的母亲寄了一半,用另一半买了一把小提琴。从此,每一天深夜,冼星海送走了最后一批顾客,就赶紧收拾好锅盆碗盏,把厨房打扫干净。然后便如饥似渴地开始练习小提琴。拉到实在拉不动了,就在厨房里用桌凳临时搭个床浦睡一会儿。早晨天亮前,再在厨房里拉一阵琴,然后开始干活。中午饭店休息,他又抓紧时间读音乐理论书籍。甚至在报菜送菜时稍有空隙,他也要从碗柜里取出小提琴,争分夺秒地拉上一首练习曲,听到电铃一响,他立即收起琴,快步前去给顾客端送饭菜。
冼星海如痴如迷的练琴,引起饭店老板不满意,有些同事也产生了误解,常常投以冷眼或挖苦嘲讽。每当星海想练琴的时候,有的人就指手画脚地故意找些事让他做,或者说:_快把这一堆碗盆洗出来。_或者说:_再把厨房打扫一遍_不能练琴,这使得冼星海十分痛苦。
之后,冼星海在一位同乡的帮忙下,总算找到了一间住房,这是一撞七层高楼顶上的一间小阁楼。房间只有一人来高,仅能放下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小方桌,房顶有个透气的叫做_牛眼_的天窗。每一天凌晨,冼星海就起床,打开天窗,站在桌子上,将身子探出窗外,向着广阔的巴黎上空,尽情地练习小提琴。拉过琴再赶到饭店上班,一向干到深夜再回来,每一天十七、八个小时的劳累,使得他情疲力竭,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有一天,冼星海照常不停地收拾菜盘,为顾客勾划菜单,然后又捧着一大叠碗盆赶回厨房抢时间洗刷。刚开始洗,上菜的铃又响了,他扔下手中的活,赶忙端上菜盘去送菜,刚迈几步,忽然觉得头晕目眩,眼前一黑,_哗啦_一声,连人带菜一齐摔在楼梯口。
老板暴跳如雷,将冼星海臭骂一顿之后,就把他开除了。冼星海从碗柜里拿出提琴,愤然离开了饭店,他又失业了。
夜巴黎的街道,灯红酒绿。饥肠辘辘的星海在茫然地徘徊着,最后,他象是下了大决心似的,挟着小提琴,鼓足勇气向一家大餐馆走去。
馆子里除了法国男女顾客外,靠墉一角还坐着两个穿着个性时髦的中国官费留学生。他们正在喝着高级香槟酒,谈论着好莱坞女明星的容貌和巴黎的桃色新闻。
冼星海走进餐厅,神情尴尬地开始了第一次拉琴卖艺。他拉了一曲圣.桑的《天鹅》,又拉了一曲比才的《哈巴涅拉》舞曲,人们不理会他。他硬着头皮,拿着盘子走过_官费生面前,这两个官费生拉住他,非要他拉当时巴黎流行的黄色歌曲,他坚决不拉,两个官费生不但不给钱,反把他谩骂、侮辱了一顿......
饥饿、羞辱天天折磨着星海,但他要用自己的音乐去唤醒沉睡的中华民族的崇高理想矢志不移。一天夜甩,寒风呼号,星海没有棉破,和衣躺在床上,冻得直哆嗦,实在没法睡一f去,只得爬起来点着煤油灯写作。忽然,风猛烈地从窗户吹进来,灯灭了,点着又灭了,一连点了好儿次。寒风猛烈地嘶吼着,星海的心也跟着激烈地颤抖起来,他不禁挥笔疾书,借着风声的呼号,倾诉痛苦的人生和对多难祖国的深切思念。
一首非凡的乐曲《风》诞生了,并幸运地得到了音乐大师奥别多菲尔的肯定。由于奥别多菲尔的推荐,《风》在巴黎音乐学院新作品演奏会上演出,立即轰动了巴黎。巴黎音乐学院的杜卡斯等著名音乐家,都深深为星海的苦学情神所感动,他们欢迎星海报考巴黎音乐学院。
洗星海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进巴黎音乐学院,院长亲自奖给了他一扎饭票,院方还破例地免费供应他的膳食。但那昂贵的学费书费仍然压得星海喘但是气来,他一面象“饿汉_一样地拼命吞食学校的每一堂课,一面还得在晚间出去做工,挣几个法郎交学费和房租。
一九三五年春,冼星海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巴黎音乐学院,学校再次给他颁发奖品。他毅然放弃了留在巴黎工作的机会,回到祖国,投身抗日救亡运动,成为我国杰出的人民音乐家。他创作了《黄河大合唱》、《九一八大合唱》等不朽的乐曲,是中国新音乐的一位奠基伟人。
读书故事100字小短文 第7篇
古代官场没有读书人
清末,封疆大吏中以袁世凯与张之洞声望最重。袁世凯以前这样描述两人的差别:“张中堂是读书有学问人,仆是为国家办事人。”简单说,老张有才华,适合做学问,老袁没学问,只能办具体事。看上去是自谦,其实是最阴损的贬彼扬己。官场是做学问的地方吗?中国传统观念里,读书人简直就是不明事理和迂腐的代名词,等同不称职。官员的内心深处,不担心你说他像个官僚,就怕说他像读书人,尤其是在上司面前。
古代官场没有读书人但跟袁世凯比起来,张之洞的确有点理想主义色彩。他在任上大力支持洋务运动,支持维新,还给康有为等人的强学会捐过款。当时的知识分子们也愿意把他引为同类,看作做学问的总督。但是,胡思敬著《国闻备乘》中记述了张之洞两件小事,其霸道、蛮横完全是个官场老手,一点也不像读书人。
其一,张之洞任两广总督时,潮州府出缺。张提名一人,交给主管民政工作的广东布政使司游百川,而广东巡抚(相当于省长)也提了一个人。游百川采用了后者的意见。张之洞大怒,即日传见游百川,厉声问,你胆子不小啊,竟敢藐视本督而谄媚巡抚!游百川答,谁敢小瞧您老人家。但是按惯例,总督分管军事,巡抚分管政务,我就是个副手,一个儿媳妇上面有你们俩婆婆,只能按规定办事啊!张之洞说,巡抚归总督节制。既然你有此一说,请立刻找来文字材料,我当按你的材料告知朝廷,免得朝廷怪我不问吏事。
这个游百川也是笨人,回去居然真的检索大清《会典》,而且居然真的没找到。连忧带吓以致呕血,遂称病辞职,逃离了是非之地。从此广东政事均归总督,巡抚成了摆设。戊戌变法后,朝廷下旨:“督、抚分管兵政、吏治,虽同居一城,各有所司……”正如游百川所说。其实从明朝到清朝,总督和巡抚各管一摊儿,的确是惯例,但_始终没有明确给出过指示。张之洞并非不懂规则,而是抓住漏洞,以势压人。这也给后人启示,无论什么职位,哪怕是出于互相牵制的目的,也应尽量明确各自的管理范围,免得闹得太过,无法收拾。
其二,张之洞任湖广总督时,湖北提学使黄绍箕任用了一名学堂监督,委任状刚刚发下去,张之洞就把提学使找来,训斥道,你一个小小提学使,应当受督、抚节制,你算干什么吃的,当你是钦差吗?黄绍箕又惊又怕,垂头丧气而出,不久抑郁而终。
两件事,都不大,但作为上司对下属的威压态势毕现,哪里有读书人应有的敦厚和委婉?张之洞完全能够据此反驳袁世凯,你说谁是读书人?你才是读书人呢,你们全家都是读书人!
读书故事100字小短文 第8篇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就是为我们的人生打造更华丽,更雄伟的黄金屋。
这套《哈利·波特》是同学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比起这些大块头的外国小说,那时的我更偏向于短文、诗歌,所以我对这书没有任何兴趣。久而久之,《哈利·波特》被我冷落了一年多,布满了灰尘。
三年级的一个夜晚,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手在黑暗中一阵摸索,摸到了一个东西,以我经验,那是一本书。我打开小灯,幽幽的灯光照在书的封面,正是那本《哈利。波特》。
我暗叫扫兴,却又不想冒险重新拿书,免得被发现,就翻看了起来。
恍惚中,我走进了一幢“黄金屋”,一进去就陶醉其中,不能自拔。
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当头照了。门口听见了妈妈叫我起床的脚步声,我便手忙脚乱地把书和灯藏好。
下楼帮妈妈拿快递时,我还不忘拿起《哈利·波特》边走边看。
一页,两页,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吮吸着书中的甘露。
我如饥似渴地读着,突然脚下一空,我一屁股跌坐在楼梯上,惯性带着我“咚、咚”地像滑梯似地向下滑去,我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若无其事地继续看书。
黄金屋的房东先生,准备好接待下一位住客吧。
读书故事100字小短文 第9篇
郑板桥是清代“扬州八怪”之一。
他天资并不聪明,记忆力也不好。但勤能补拙,他就在“勤”字上下功夫。例如:一本书,别人只需看一、二遍,就可以记住它的内容,但郑板桥不行。于是,他就多读几遍,一些经典的书籍,他还会读上百遍,直到融会贯通,彻底弄懂才肯罢休。他不仅勤于读书,还勤于思考和勤于练习。他常常眼望天空,一动不动地发呆,别人跟他说话,他的回答也常常是答非所问,或前言不对后语,其实他是在专注地思考问题。正由于他勤奋努力,终于成为清代著名的画家、书法家和诗人。
读书故事100字小短文 第10篇
读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爱好,书能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所以,我以为,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这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
小的时候,我问妈妈:“妈妈,作家是什么东西呀?”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作家就是能写出好文章的人呀。”我说:“我长大了,也一定要当一个作家。”妈妈说:“好,有理想。”
渐渐地,我上了小学一年级。到了晚上,我做完作业,就上床看书了,等到了睡觉时间之后,我就放下书,装睡觉,等妈妈走了之后,我就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手电筒,继续看我的《笑猫日记》,我看得津津有味,正看到高潮部分,就是一只保姆狗一直想害死帅仔(一只漂亮的牧羊犬),每一次它的计划都被笑猫化解了,才没让保姆狗的计划成功……突然,妈妈来了,我却没有查觉到,妈妈像审问犯人一样地说:“把书都给我拿出来。”我说:“我、我、我没有。”突然手电筒从被子中掉了出来,妈妈说:“胆子不小呀,竟然敢拿手电筒看书,眼睛还要不要了?”接着,妈妈又从我的枕头下找出了五六本书,又说:“这么晚了还不睡觉,明天在课堂上还想找周公啊。”听了妈妈的教训,我想我错了,可是看见那一本本书,让我直流口水,可只能看着被妈妈抱走了。
我长大了,进入了四年级。周末,我问妈妈:“妈妈,我能看着电视洗脚吗?”妈妈说:“不行。”我拿着盆到卫生间里洗脚,并小声地说:“妈妈真讨厌……”忽然,妈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以为被她听见了,原来是来给我送书的呀!她说:“看书还是可以的。”我懒洋洋地接过那本书,一看,原来是我最爱看的《笑猫日记》呀!我又一次看入了迷,洗脚水凉了我也不顾,一直到了妈妈来收书时,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给了妈妈。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说得果然没有错,这些书让我百读不厌,有机会我还会再读第二遍,第三遍……而且,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喜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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