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都有年终奖吗(热门4篇)
原创国企都有年终奖吗 第1篇
反腐的目的就是 为了增加公众福利
知名学者刘东和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全国总工会发的通知是在为基层职工谋福利,此举有针对性,很有意义。他说,八项规定反对的主要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种类型的违规情况,反的绝对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千万不能出现“倒洗脚水连小孩也一起倒掉”的情况。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职工发现,许多应有的福利,被单位领导以反腐倡廉。反腐的最终目的之一,是为了增加公众福利。按说,广大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非但不该减少,还应逐步提高。刘东和说,八项规定以来,一些单位可能有些矫枉过正。过去有些党政事业单位,借福利之名公款购卡、八项规定精神主要是规范这些行为。而现在有的企业因此连米面油这样正常的节日慰问品都不发了,这是对八项规定精神的误读。
刘东和说,对公款送礼、发福利的禁令,都是针对公共机构,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用公款,就是用纳税人的钱,八项规定精神主要是对公共机构用财政资金给职工发福利、发奖金,这些都应该纳入监管范围。而民企、外企等主要是市场化运作,给职工发放福利的资金来源与机关、国有企事业截然不同,这是企业增强吸引力的市场行为,只要企业不违法,不偷税漏税,发放职工福利,是理所应当的。
职工福利费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监督,造成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收入分配差距。为了公平、合理、合规地使用职工福利费,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必须对职工福利费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应当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逐步将职工福利费经常性项目纳入职工薪酬体系,提高收入透明度,尽量避免不同企业间因职工福利费差异过大而形成的分配不公,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
国企都有年终奖吗 第2篇
“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这是一种guaranteedbonus(有保证的奖金),一般外企普遍采用13薪、14薪或更多,只要员工在年底仍然在岗,无论他个人的表现如何,无论公司的业绩如何,全员享受,属于“普惠”,类似于福利性质,表示公司对员工一年来“苦劳”的感谢。这里的发放规则是全员一致的,是公开的,具体数额就与每个人的基本工资水平相关了。
A:12+1方式
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你做满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双薪。但现在这种方法在香港、新加坡地区已经不常用了。
B:12+2方式
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公司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这是非常灵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三方面来衡量。公司营业指标是以最少成本达到最优化效果,获得最大利润打分,客户指标是由客户满意度来打分,个人指标是由个人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打分。一般地,公司营业指标在双薪中占10-20%,集体工作量占30-40%,而个人指标则在双薪中占到40-50%的分量。也就是说,当你个人努力完成工作,发挥集体协作精神,完成公司营业目标时,才能最终获得双薪。这种灵活的做法,已经在国外非常流行。它充分调动员工个人的积极性,发扬团队合作精神,为公司做出贡献。
国企都有年终奖吗 第3篇
年终奖就是老板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金,有的还包括了旅游奖励、物质奖励等,是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奖励,也是可给可不给的一个项目。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2011年8月,有人盗用国家_名义,对外发布公告并胡乱解读,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纳税人。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年终奖遭遇个税临界点问题,易出现“多发少得”的情况。
国企都有年终奖吗 第4篇
在大多数公司里,年终奖和工资一样被要求严格保密。在调查中,几乎所有被问及的公司负责人,都对年终奖话题闪烁其词不愿作答,而底下的员工倒十分乐意谈论,但却再三要求对其姓名保密。
据某企业人力资源主管透露,之所以回避年终奖话题,是因为年终奖涉及的奖励额度比较大,授奖面宽,又处在新旧年度交替的时间接口,对职工的心理影响较大,因此往往采取“模糊发放”方式,不公开金额。
然而,这种做法似乎每每收到相反的效果:对其他员工所得多少的猜测,对年终奖发放公平与否的怀疑以及不满、埋怨等情绪往往弥漫在企业中,没完没了的申诉搞得企业领导心力交瘁。这种状况一般要持续到春节前后,严重的会影响下一年的工作。
如何发放年终奖才能体现公平公正,才能让员工满意?
有专家提出,年终奖除了分配方案要做到科学合理外,保证分配诸环节的公开透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人力资源专家刘昕博士认为,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高低?尤其是企业中是否存在科学的、完善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较为健全,管理比较规范的较大企业中,至少应当公开年终奖的计算以及发放方案。同时,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还要取决于企业员工对于奖金差距的接受程度。但是对于具体的个人实得奖金额?则不一定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允许员工私下沟通或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和比较。而在企业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以红包的形式发放年终奖而不必公开奖金发放结果。无论是采用“红包制”,还是公开制,要想提高员工满意度,加强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是必经之路。毕竟,管理层谁也不希望员工一拿到年终奖就“黄鹤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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